使用條款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服務使用合約
第三章:合約當事方的義務
第四章:服務使用
第五章:解除合約及使用限制
第六章:其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條款旨在規定本院在網站上提供的所有服務(以下簡稱“服務”)的使用條件及程序等相關事項。
第二條 (定義)
本條款中使用的術語定義如下:
- 使用者:指根據本條款接受本院所提供服務的人。
- 使用合約:指就服務使用事宜,本院與使用者之間簽訂的合約。
- 加入:指在本院提供的申請表格式中填寫相關資訊,並同意本條款以完成服務使用合約的行為。
- 會員:指在本網站提供會員註冊所需的個人資訊並進行會員註冊的人。
- 使用者帳號(ID):指為識別會員及會員使用服務,由使用者選定並經本院批准的英文字母和數字的組合(一個身分證號只能發放一個ID)。
- 密碼(PASSWORD):指為保護會員資訊,由使用者自行設定的英文字母、數字及特殊符號的組合。
- 解除使用:指本院或會員在服務使用後終止該使用合約的意思表示。
第三條 (條款的效力與變更)
會員如不同意變更後的條款,可申請退出會員(解除);若在變更條款生效之日起7日後仍未表示拒絕並繼續使用服務,則視為同意條款的變更事項。
- 本條款透過在服務頁面發佈、公告欄公告或其他方式告知後生效。
- 本院在認為必要時可變更本條款的內容,變更後的條款將在服務頁面公告。公告7日後若會員未表示拒絕並繼續使用服務,則視為同意變更事項。
- 使用者如不同意變更後的條款,可停止使用服務並取消會員註冊。繼續使用則視為同意變更,變更後的條款按前項所述方式產生效力。
第四條 (準用規定)
本條款中未明示的事項,將遵守《電信基本法》、《電信事業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的規定。
第二章 服務使用合約
第五條 (使用合約的成立)
使用合約因使用者提出使用申請、本院予以批准以及使用者同意條款內容而成立。
第六條 (使用申請)
使用者可在服務會員資訊頁面按照本院要求的加入申請表格式記錄個人身分資訊進行申請。
第七條 (使用申請的批准)
- 會員準確填寫申請表各項內容並提出申請時,除有特殊情況外,本院將批准其服務使用申請。
-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本院可能不予批准:
- 未使用本人實名申請時
- 盜用他人名義申請時
- 虛假記載申請內容時
- 以危害社會安寧秩序或公序良俗為目的申請時
- 不符合本院規定的其他使用申請要件時
第八條 (合約事項的變更)
會員在申請時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時必須進行修改,因未修改而產生的問題由會員承擔責任。
第三章 合約當事方的義務
第九條 (本院的義務)
未經本人同意,本院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或散佈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知的會員身分資訊。但根據《電信基本法》等法律規定,國家機關有要求時,或出於刑事偵查目的,或根據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的程序有要求時,不在此限。
第十條 (會員的義務)
① 會員在使用服務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 非法使用其他會員ID的行為
- 複製、出版從服務中獲得的資訊或將其提供給第三方的行為
- 侵犯本院版權、第三方版權等其他權利的行為
- 傳播違反公共秩序及公序良俗內容的行為
- 被客觀認定為與犯罪相關的行為
- 其他違反相關法令的行為
② 會員不得利用服務進行營業活動,本院對利用服務進行營業活動而產生的結果不承擔責任。
③ 會員不得將服務使用權限及其他使用合約上的地位轉讓或贈與他人,亦不得將其作為擔保提供。
第二十一条 (管轄法院)
因使用服務而產生的糾紛提起訴訟時,以本院所在地管轄法院為專屬管轄法院。
附則
- 施行日期:2024年8月30日
- 最終變更日期:2024年8月30日